我相信如果我们用一两年的时间,成为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品牌和有几百万、上千万有深度价值观认同的用户群的话,我们一定可以在这个基础上长出非常可怕的商业模式来。
创业本来就是参与市场激烈竞争的过程,就是你死我活的,人人都去创业了,谁来当用户呢?把极少数人才具有的生存能力,搞成“万众”都去尝试一把,当然可以,这就意味着万众里的九千九都要去当炮灰,能熬出来的成功创业项目是不变的,但是参与竞争的基数大了,炮灰比例也就不好控制了。 而在香港上市前夕,为了筹集资金,兰会所也被卖给了别人。
原来你看上去可以覆盖很多用户,发现用户也离你而去,所以现在对于传统媒体转型来说,不要只是做搬迁式的转型,而是要做更深耕细作的转型,核心还在于要建立起产品思维和用户思维。 但短视频的火热带来了新选择。